【萬一對方沒有履行和解的內容時,該怎麼辦?】
要件五:息爭書應由雙方簽名並載明息爭年、月、日
乙 方: (簽名蓋章)
另外,由於滿18歲的年青人在考取駕照後,就能夠騎車或開車上路;但是民法第12條、第13條有劃定,滿20歲的人或雖未滿20歲,但已經結婚的人,才是成年人,在法令上才有完全的行為能力(也就是可以享受權力,承當義務的能力)翻譯
乙 方: (出生日期、身分證號、戶籍地或通訊地、聯絡電話)
筆者習慣以「息爭書」三個字名之,淺近易懂又合適一般人的認知;但建議讀者不要以「切結書」的名稱記錄之,因為「切結」的意思平日是當事人一方的意思示意,例如許諾對方什麼樣的條件,不然願負法律責任之類的記錄,且平常只有單方的簽名,較不契合和解書必需是兩邊配合具名的契約關係,往後輕易衍生無謂的膠葛。
如果嫌打官司太麻煩的話,那麼和解的內容只要是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(例如本票、支票)之一定數量為標的的部分,也可在作成和解書的同時,到法院公證處請求公證,或是洽請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翻譯
見 證 人: (出生日期、身分證號、戶籍地或通訊地、聯絡電話)
例如張三騎車載著李四,路上被王五開車撞傷,王五要補償張三和李四,大家把補償的金額也談好了。假如要製作息爭書時,這時息爭書上的甲方假如是王五,那麼乙方可所以張三和李
預定2012年3月出版 甲 方: (簽名蓋章) 就此所生之車禍損害賠償事件,茲鑑於事出意外,雙方願相互讓步,成立和解,其和解內容如下: 中華民國 00 年 00 月 00 日 任何有用的功令文書都應由當事人確認內容無誤後,簽名或蓋章其上,以示負責;並將日期記明清楚,據以判斷作成和解的時間點或計算將來的付款期限,並有利日後的查證翻譯 甲乙雙方就民國(下同)00年00月00日上午00時00分許,發生於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00巷口,由甲方騎乘所有車號:ABC-000號之重型機車與乙方駕駛所有車號:YC-0000號之自小客車,於上開地點發生交通事故,致甲方受有體傷,甲乙雙方上開所有車輛均受有損壞。 【車禍和解書範例】 息爭的前提也可說是息爭的「成效」,就是記載雙方殺青解決車禍糾紛共鳴的具體內容,可以是賠償一定的金額;可所以報歉;也能夠是互不求償,各自大擔所受侵害。 見證人: (簽名蓋章) 補充說明: 【車禍和解書要怎麼寫?】 和 解 書 要件二:車禍當事人 【全文完】 息爭內容可辨別「緣由事實」及「息爭條件」兩部份,車禍就是原因,事實就是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的具體描述,華頓翻譯公司們也可稱之為「案由」,茲舉下面的例子來講明: 要件一:表明書面係息爭內容的文字名稱 將來如果有一方沒按照和解書的內容來履行時,另一方是可以跳過訴訟程序,直接憑和解書及公證書來請求法院民事執行處逕予強制執行的。 息爭書的格式沒有必然,不論直式直書或直式橫書;照舊隨意寫在沒有任何格式的白紙上,只要具有以下幾個最基本的要件,就算是已經具有息爭書的雛型。 一、乙方願賠償甲方新台幣15翻譯社000元整(含甲方所有車號:ABC-000號之重型機車修理費5,000元;但不含強制責任險),並於98年00月00日本和解書作成之日,當場以現金交付予甲方收執,不另製據翻譯 二、強制責任險由甲方自行檢附醫療單據向乙方所投保之00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辦理賠事宜。 三、乙方所有車號:YC-0000號之自小客車所受損壞,由乙方自行負擔一切修理費用,甲方不需負擔任何費用。 四、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,甲方並不再追究乙方之刑事責任。 要件四:息爭內容應載明息爭前提 平日息爭書上是以甲方、乙方二者相等,假如是三方以上的車禍事故,息爭書上再多加丙方、丁方其實也沒有什麼不行以,視情形而定翻譯 書名:法律保護誰? 法蘭客新書預告 也因為息爭是一種契約關係,所以和解內容可以附前提(例如:自本息爭書作成之日起6個月內,甲方若有因本件車禍而再支出其他醫療開銷時,所有醫療費用均由乙方承當);也能夠附刻日(例如:乙方願自本息爭書作成之日起10日內補償甲方新台幣1萬元整)。 萬一這些未滿20歲的年青人發生車禍而要成立和解時,原則上和解書是要請法定代理人(一般都是父母)出來簽的。 特定原因事實後,任何看到這份和解書的人,即刻就可以很清楚地領會到這是一件有關車禍的息爭書,並且知道是什麼時候、和什麼人、在什麼處所産生車禍所作成的息爭書。 車禍事實及經過: 和解書範例中增加的「見證人」欄位,主要是在強化當事人雙方和解內容的真實性,見證人可以是親友,也可以是里、鄰長;如果找不到人見證,也沒關係,和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確認無誤簽名或蓋章(每一份都要簽名或蓋章)並填上日期後,一樣會發生法律上應有的和解效力翻譯 和解的內容可以附條件,也可以附期限,已如前述。假如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,對方沒有依照約定的和解內容履行時,我方是可以憑雙方作成的和解書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的。 要件三:和解內容應載明車禍發生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車禍和解書要怎麼寫?上集:【認識和解】
本和解書一式三份,除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外,並交由見證人一份留存。
不管如何有幾方當事人,和解書上至少要有甲、乙兩方,這是無庸置疑的翻譯
常人大都寫為「和解書」,固然您也可以強調是有關車禍變亂而寫成「車禍息爭書」、或是以其他近似的名稱,例如:「和談書」、「合約書、「契約書」作為起頭。
固然口頭約定的息爭也會有效成立,但究竟結果還是有些風險,特別是車禍造成車毀人傷的情形,筆者其實不建議在這類情形僅以口頭息爭的體式格局解決翻譯
是以筆者接下來就要介紹到本文的重點,也就是兩邊就車禍膠葛告竣共鳴的時候,息爭書要怎麼寫,才能真正具體保障到兩邊的權益。
甲 方: (出生日期、身分證號、戶籍地或通訊地、聯絡電話)
引用自: http://blog.udn.com/frankbetty/3509800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-772609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