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譯社

網路教學型態日新月異,其中以語言教學為最大宗,台北市法務局消保官查核發現,由於針對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,其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現正在行政院審議中,因此坊間的業者目前各種經營型態有諸多陷阱,其中最明顯就是沒有退費規定,消保官提醒合約一定要看清楚才簽約,避免發生爭議。

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說,目前網路教學的型態層出不窮,但最重要有兩種情況,其一是,某些業者的上課時間是以一天24小時隨時可上線與上百位外師連線,但只上半小時下線,如果消費者沒有使用上課的半小時,對業者而言,該堂課就已計入上課時數,換言之,業者不負責學習者是否真正上課,靠學習者自律,消費者不細看合約,很容易吃悶虧。

其次,何修蘭指出,由於網路無遠弗屆,有些國外業者請人設計中文網頁,易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國內業者,一旦出現爭議,甚至必須到國外打官司,對消費者極不利。

消保官在今年5月11日起至5月25日就北市8家網際網路教學服務業者之定型化契約進行輔導查核,結果發現Tutor ABC、StudyBank、艾爾雲校、ENGOO、空中美語、EF ENGLISH LIVE 等8家業者,都沒有退費規定,也都是預付超過1年的金額或超過5萬元,但都沒有相關履約保證。

何修蘭表示,前針對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,並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強制性法規命令,僅有一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可資參照,目前正審議中,很快就要上路,希望各業者將須配合修正定型化契約以符合法令規定,以免觸法。

(中時)



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70615004872-260405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社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oannm5l36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